关于印发和顺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bt365娱乐场????2018年05月23日????作者:bt365娱乐场????浏览量:226
和政发〔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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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顺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和顺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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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8日
和顺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
实施精准扶贫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57号)文件精神,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资金整合为保障,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以精准扶贫为总目标,始终坚持“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五个坚持”的基本方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和集聚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开发,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我县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要积极推进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确保贫困人口有资产性收益。要借鉴易地扶贫搬迁等筹资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二)坚持规划引领。在科学论证、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科学合理编制县脱贫攻坚规划,以规划引领投入,以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确定资金重点投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分配资金。
(三)坚持注重实效。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
三、整合范围
整合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安排的涉农资金和县本级安排的财政性资金,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扶贫开发资金。具体包括6类60项(详见附件), 其中:扶贫专项资金2项,农林水资金53项,教育资金1项,住房保障资金1项,国土资金2项,交通运输资金1项。
四、整合措施
(一)完善整合工作机制。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管总量、管任务、管监督”和“管结构、管项目、管实施”的原则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对以往的项目申报、归口管理、牵头部门等机制进行调整。对上级下达的统筹整合范围内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除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资金及补贴、救济、应急类和戴帽下达的资金外,在不改变资金大类用途的基础上,按照“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跨类别使用”的原则,打破归口管理界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确定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二)明确部门职责权限。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等,确保各项财政涉农资金规范安全使用。进一步明晰事权,县政府对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负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精准指导、积极推动资金整合工作。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以整合后资金用途确定项目主管部门,并承担项目监管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三)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应科学、规范编制脱贫攻坚规划,以扶贫规划为引领,结合发展需要、群众诉求,尊重群众意愿,区分轻重缓急,因地制宜,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利益直接、对实施扶贫作用最大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实施精准扶贫工作。
(四)出台项目投资计划。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任务,结合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涉农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财政部门报送的年度整合资金规模,编制《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使用计划》,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下达“年度项目投资使用计划”。
五、目标任务
2018年实现71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减少贫困人口13500人,年底要实现全县稳定脱贫。围绕上述目标,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进一步将脱贫指标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头,重点实施“十大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即:“对标清底建台账,问题清零补短板”行动;“科技引领调结构,产业覆盖强增收”行动;“重大政策全兑现,强基固本办实事”行动;“基础设施上水平,振兴乡村留乡情”行动;“革除陋习五洁净,六要六有激内力”行动;“一户一策完资料,归档留存铸丰碑”行动;“脱贫致富奔小康,共同富裕启航程”行动;“宣传造势助脱贫,典型引路共筑梦”行动;“用好资金守规矩、廉洁扶贫转作风”行动;“党建引领挑重担,压实责任抓落实”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扶贫开发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支持贫困县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需要,是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权责匹配,调动贫困县脱贫攻坚积极性、主动性的需要,也是提高贫困地区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深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需要。各相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立足全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好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召集扶贫、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交流清况,做好资金和项目安排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与省、市各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注意积累经验,及时向上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推进统筹整合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各自责任,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统筹整合工作,确保资金整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确定好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后,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成熟一个开展一个,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用于与易地扶贫搬迁无关的基本建设;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准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和基层干部职工的工资和津补贴;不准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及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不准超标准使用统筹财政资金搞“盆景式扶贫”;不准将统筹整合资金用来平衡各种关系造成资金再度分散。
(五)完善项目公开制度。各相关部门应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规定、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资金监督管理。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深入实施“六权治本”,强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按年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责。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从源头上确保统筹整合的财政资金真正用于脱贫攻坚,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七)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实做好“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绩效管理,保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
附件:1、《和顺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目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