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顺县新和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bt365娱乐场????2018年05月23日????作者:bt365娱乐场????浏览量:716
和政发〔201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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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顺县新和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
补偿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和顺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和政发〔2017〕29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和路西段棚户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提出
新和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县城核心区,交通便利,文化和商业气氛浓厚,由于历史原因,区域内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状况较差,严重影响县城的整体形象。为改善该区域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精神,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我县决定对该区域进行整体改造,涉及搬迁户将按照货币化安置模式进行安置。项目的实施,对于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扩大需求和改善人居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征收范围
(一)项目征收范围为四个片区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四个片区的征收范围四至如下:
1、康乐街片区:东至太和路;南至康乐街;西至康乐北6巷西侧;北至县医院
2、农林巷片区:东至永和路;南至和化路;西至任元汉泄洪渠;北至英雄路(含任元汉村集体资产,集体资产属非住宅类)。
3、柳苑片区:新和路西延北侧嘉和园小区单元楼、南侧柳源小区单元楼、商业楼
4、陵园坡片区:东至太行小区;南至烈士陵园;西至云龙山坡;北至新净化水厂。
(二)征收户数及面积
项目涉及征收总户数476户,占地面积126.06亩,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为69020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康乐街片区涉及征收户数70户,占地面积15亩,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150平方米。
2、农林巷片区涉及征收户数188户,占地面积73.06亩,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7260平方米。
3、柳苑片区涉及征收户数150户,占地面积16.5亩,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1750平方米。
4、陵园坡片区涉及征收户数68户,占地面积21.5亩,征收房屋建筑面积9860平方米。
三、房屋征收主体及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和顺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实施单位:和顺县旧城改造指挥部
被征收人:项目涉及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所与人。
四、征收期限
自2018年5月到2021年12月。
五、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流程
1、县实施单位针对项目片区拟定相应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入户调查征求意见。开展入户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如棚户区改造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县人民政府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3、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4、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公开选定评估机构及公布。
6、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征收公告。
7、评估、复核与公示。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征收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复核后,在征收范围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征收补偿安置的依据。
8、签订协议。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七天后,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9、搬迁、拆除。协议签订10日内,住户必须完成搬迁,房屋统一实施拆除。
10、补偿金支付。房屋腾空后一次性付清相应补偿款。
六、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标准
(一)国有资产用房。属于县国有房屋建筑,不评估,不予补偿置换,按账面值报县国资公司予以核销备案;条管直属单位房屋建筑,按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国有房屋租赁出借不到期的,由各有关单位自行解决。
(二)集体资产用房。合法的集体房屋建筑,拆除后实施公益项目的,经评估予以货币补偿,不予置换;拆除后实施房地产及商业开发的,给予产权置换;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偿拆除。集体房屋租赁出借不到期的,由各集体单位自行解决。
(三)个户用房
1、有土地或房屋产权登记证的房屋,有两种安置补偿方式:一是按建筑面积置换房屋后予以货币补偿,二是房作房价、地作地价予以货币补偿。
(1)选择按建筑面积置换房屋后进行货币补偿的标准。一类地段住宅为砖混结构的2350元/平方米,框架2600元/平方米;商业用房为砖混结构的5000元/平方米,框架6000元/平方米。二类地段住宅为砖混的2250元/平方米,框架2500元/平方米;商业为砖混的4780元/平方米,框架5770元/平方米。
置换比例为:框架换框架1:1.2、框架换砖混1:1.3;砖混换框架1:1.1、砖混换砖混1:1.2;砖木换框架1:1、砖木换砖混1:1.1。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同类地段框架置换比例予以测算补偿。
(2)配房、大门、围墙、室外楼梯、厕所、窖、树木、暖气、院落硬化等,按照县发改部门公布的本年度《和顺县城房屋重置价、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评估指导价格》予以货币补偿。整体厨房、整体浴室、集成吊顶、高档壁纸等装修材料适当提高补偿标准;特殊设施由被征收户自行迁移,只付迁移费;铝合金、玻璃钢架搭建月台、棚盖院落等情况,一律只评估实际价值,不计入房屋实际面积。电话、网络、闭路等给予移机补偿。
(3)搬迁费。被征收面积30 m2以下的住宅用房,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180元;30 m2以上的住宅用房,按6元/ m2支付。办公用房10元/ m2,商业营业用房、仓储用房15元/ m2,生产用房20元/ m2。
实行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搬迁补助费。
(4)实行货币补偿的,不支付临时过渡安置补偿费。
(5)奖金。在接到开始正式签约通知之日起,被征收人一个月以内签约和搬迁的,按实际征收主房建筑面积或宅基地审批面积取最大值给予200元/平方米的奖励,实行货币补偿的,按实际征收主房建筑面积再给予450元/平方米的奖励;被征收人两个月以内签约和搬迁的,按实际征收主房建筑面积或宅基地审批面积取最大值给予150元/平方米的奖励,实行货币补偿的,按实际征收主房建筑面积再给予300元/平方米的奖励;被征收人三个月以内签约和搬迁的,按实际征收主房建筑面积或宅基地审批面积取最大值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实行货币补偿的,按实际征收主房建筑面积再给予150元/平方米的奖励。
(6)选择房作房价、地作地价予以货币补偿的,房屋按照砖混结构16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1500元/平方米,并结合成新率予以补偿。土地使用权退出补助按75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附属设施及装修、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奖金等按以上标准执行。
2、经国土、住建等部门认定为临时或违法违章建筑的,一律无偿拆除,不予补偿。
3、属于房改房的在规范房屋产权手续后,给予100%认定。
4、个户拥有古建筑的由文物部门认定,属于文物的,由征收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土改以前的古建筑,给予区别对待;土改以后的古建筑,一律按砖混结构认定。
5、经认定为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另行制定。
(四)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费
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费按每平米35元计算。
七、拆除后腾退的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八、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约为3.00亿元,具体估算方式如下:
(一)房屋征收补偿费
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房屋建筑补偿费+房屋装修补偿费+签约奖金+货币化安置奖金
1、房屋建筑补偿费用
房屋建筑补偿费用=征收建筑面积×补偿单价(补偿单价按置换后单价计算为2600元/平方米×1.1=2860元/平方米)。四个片区房屋建筑补偿费用如下:
①康乐街片区:征收建筑面积1.015万平方米×补偿单价2860元/平方米=2902.9万元。
②农林巷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726万平方米×补偿单价2860元/平方米=7796.36万元。
③柳苑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175万平方米×补偿单价2860元/平方米=6220.5万元。
④陵园坡片区:征收建筑面积0.986万平方米×补偿单价2860元/平方米=2819.96万元。
合计房屋补偿费:2902.9万元+7796.36万元+6220.5万元+2819.96万元=19739.72万元。
2、被征收房屋装修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征收建筑面积×装修补偿单价(装修补偿单价按评估机构测算平均装修单价785元/平方米估算)。四个片区装修补偿费用如下:
①康乐街片区:征收建筑面积1.015万平方米×装修补偿单价795元/平方米=806.93万元。
②农林巷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726万平方米×装修补偿单价795元/平方米=2167.17万元。
③柳苑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175万平方米×装修补偿单价795元/平方米=1729.13万元。
④陵园坡片区:征收建筑面积0.986万平方米×装修补偿单价795元/平方米=783.87万元。
合计房屋装修补偿费:806.93万元+2167.17万元+1729.13万元+783.87万元=5487.10万元
3、签约奖金
签约奖金=征收主房建筑面积或宅基地审批面积取最大值(按建筑面积为最大值估算)×奖金单价。四个片区签约奖金如下:
①康乐街片区:征收建筑面积1.015万平方米×奖金单价200元/平方米=203万元。
②农林巷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726万平方米×奖金单价200元/平方米=545.2万元。
③柳苑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175万平方米×奖金单价200元/平方米=435万元。
④陵园坡片区:征收建筑面积0.986万平方米×奖金单价200元/平方米=197.2万元。
合计签约奖金:203万元+545.2万元+435万元+197.2万元=1380.4万元。
4、货币化安置奖金
货币化安置奖金=征收建筑面积×货币化安置奖金单价。四个片区货币化安置奖金如下:
①康乐街片区:征收建筑面积1.015万平方米×奖金单价450元/平方米=456.75万元。
②农林巷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726万平方米×奖金单价450元/平方米=1226.7万元。
③柳苑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175万平方米×奖金单价450元/平方米=978.75万元。
④陵园坡片区:征收建筑面积0.986万平方米×奖金单价450元/平方米=443.7万元。
合计货币化安置奖金:456.75万元+1226.7万元+978.75万元+443.7万元=3105.9万元。
以上总计房屋征收补偿费用=19739.72万元+5487.10万元+1380.4万元+3105.9万元=29713.12万元
(二)搬迁补偿费:
搬迁费=征收建筑面积×补偿单价。四个片区搬迁补偿费用如下:
①康乐街片区:征收建筑面积1.015万平方米×补偿单价6元/平方米=6.09万元。
②农林巷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726万平方米×补偿单价6元/平方米=16.36万元。
③柳苑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175万平方米×补偿单价6元/平方米=13.05万元。
④陵园坡片区:征收建筑面积0.986万平方米×补偿单价6元/平方米=5.92万元。
以上合计搬迁补偿费用:6.09万元+16.36万元+13.05万元+5.92万元=41.42万元
(三)拆除费:
拆除费=征收建筑面积×拆除单价。四个片区拆除费用如下:
①康乐街片区:征收建筑面积1.015万平方米×拆除单价35元/平方米=35.53万元。
②农林巷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726万平方米×拆除单价35元/平方米=95.41万元。
③柳苑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175万平方米×拆除单价35元/平方米=76.13万元。
④陵园坡片区:征收建筑面积0.986万平方米×拆除单价35元/平方米=34.51万元。
以上合计拆除费:35.53万元+95.41万元+76.13万元+34.51万元=241.58万元
(四)总投资
总投资=(一)+(二)+(三)项费用≈3.00亿元。
九、法律责任
1、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未经住建、国土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此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法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在建房屋一律停止建设,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2、房屋继承、赠予以及民间房屋买卖,在买卖双方无任何争议的情况下,以契约为准,现房屋征收人变更为现房屋实际拥有人;在征收安置期间,被征收户之间如有房产纠纷的,原则上以新证为准;房产纠纷已经法院裁决的,按法院裁决为准;有房产纠纷或有房产纠纷正在调解的,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不得影响征收工作正常推进。
3、居民应自觉服从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和序时进度,对拒不履行搬迁义务的被征收人由征收部门申请县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辱骂、殴打征收工作人员、阻碍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如拆迁居民需政府协调购买去库存商品房、回迁期房或现房的,另行议定。
十、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县城中村综合改造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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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