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和顺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bt365娱乐场????2016年09月29日????作者:bt365娱乐场????浏览量:120
和食安办〔2016〕4号
和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和顺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6年和顺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2016年和顺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健全监管体制,强化基层基础,狠抓责任落实,加快推进我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现将2016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基层基础和监管机制建设
1、加快乡(镇)站能力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健全完善统一权威监管体制的要求,维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保持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单独设置,全部力量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意见》(晋政发[2015]38号),40%以上的乡镇站达到国家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完善村级监管机制,监管力量得到加强。积极帮扶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争取全县多数乡镇站达到“十二个一”标准,即:一个独立的办公场所、每人一套办公桌椅、每人一台电脑、一辆执法用车、一套快检设备、一部执法记录仪、一台便携式打印机、一部照相机、一台打印传真一体机、一部投诉电话、每人一部执法手机、每人一套执法制服。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二是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根据本地区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等实际情况,统筹合理配齐配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四是进一步强化县级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强化专业打击刑事犯罪力量。
2、积极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要抓好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到位、场所和设施设备到位以及检验资质的认定工作;乡镇站要着力提高快检能力,装备快检设备及试剂,提高执法人员的快检能力。
3、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省、市、县应用系统数据互联、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化效率。以行政监督管理、企业全过程质量控制追溯、公众查询服务三条主线,建设监管信息化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启用OA办公平台,完善“四化合一”综合执法系统和“行政相对人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VPN虚拟专网,采用CA认证、数据库审计等方式,提升信息安全保护等级。
4、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人员,采取外出学习、交叉检查、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5、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要修订完善相关预案,配备应急装备,组织应急培训,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二、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
6、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开展农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滥用、兽用抗菌药滥用和饲料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7、以食用农产品优势区域和“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强蔬菜水果标准园和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
8、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落实国务院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措施,妥善做好污染粮食收购处置工作,防止流入口粮市场。
9、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合作社)建立快速自检机构,指导企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批次自检工作,探索产地准出制度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
10、大力开展农产品安全县、安全园区创建。精心打造1-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
11、健全畜禽屠宰监管体系,强化定点屠宰管理。要建立健全机构,完善屠宰检疫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畜禽屠宰企业,加强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快畜禽屠宰可追溯体系建设。
12、积极探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新机制、新途径。特别是要加大育肥猪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的完善和推进力度,扩大畜禽保险面。
13、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疫病防控能力。完成县级冷链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人畜共患病的防治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1次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实战演练,提升全县应急防控综合能力。
14、加快推进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实施“百企千场万户”产业发展工程,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全年新扶持畜牧(养殖、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10个,依托龙头企业发展的家庭畜牧场达到20个,重点培育和提升家庭畜牧场5个。
三、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整治
15、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加强对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食醋、食用油、食用盐、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方特色产品、清真食品等重点品种监管,严厉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生产加工等突出问题。
16、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互联网食品经营安全整治,开展旅游景区、铁路运营等就餐重点区域联合督查,严厉整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问题。
17、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依据食品类别、生产规模、管理水平、企业信用档案记录等要素划分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机制和信用制度。加快完成企业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按照风险程度实施分级监管,县对辖区内监管对象实施100%全覆盖检查。
18、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推动形成地方法规。
19、加强网络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管。清查我县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的经营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网络食品交易健康发展。以集中交易市场和大型超市为重点,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快检设备作用,经常性地开展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快速检测。
20、全面推行餐饮单位分级分类监管。保持大中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全县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100%,B级以上企业数量比2015年提高15%。
21、加强行刑衔接,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经营走私冻品、加工销售病死畜禽、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强化部门间、区域间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调;加强涉案物品处置、涉案物证检验鉴定、证据转换、出具专家组意见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惩行业“潜规则”。
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22、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综合治理考核,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23、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
24、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力争2016年底全县大中学校食堂基本实现“明厨亮灶”。
25、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追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快捷的追溯体系。食品生产环节围绕肉制品、乳制品、白酒、食醋、食用盐、清真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食品经营环节重点在食品批发企业、大型超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保健食品专营店,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在肉、菜、乳等重点品种全程追溯体系建设上取得重要进展。年底前我县70%的生产白酒、乳制品、食醋、肉制品、食用油企业纳入县追溯电子平台,争取和市平台联网运行。发挥商务系统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力争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融入其中,启动建设全县畜产品安全网络监管系统,逐步形成县、乡、养殖场三级网络化监管体系,建立起全程网格监管体系。
26、推动分级分类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机制,健全企业信用电子档案,开展信用分类动态管理。继续实施网格化监管、格式化检查、痕迹化记载、信息化管理的“四化”管理模式,将县乡监管人员全部划入监管网格,督促从业单位在醒目位置悬挂监督信息公示牌,将监管责任人、12331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上墙公示。
27、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引导大型食品企业、大中院校食堂等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化解和减轻企业风险负担,提升食品企业风险保障水平。
28、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实施以现场检查为主、监督抽检为辅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力量下沉。推行基层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管理痕迹化、监管信息化的“四化”监管模式,强化基层监管部门对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能力。
29、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监管信息化平台和业务系统,加强省、市、县三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和应用,实现监管信息可共享、监管过程可追溯,提升监管效能。
30、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按照国家、省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完善我县食品风险监测网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体系,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扎实开展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特定病原体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监测覆盖率100%。
31、整合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数据,加强分析研判评估,完善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32、开展食盐安全创建活动。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贫困、边远山区开展食盐安全示范村活动,争取一个县创建1至2个食盐安全示范乡。
33、加强日常监管、交叉检查、督查指导力度,县监管部门(站)原则上每半年至少1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4、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健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应急处置、协调联动、专家应询、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
五、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社会共治的形成
35、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宣传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我县宣传媒体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常识、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曝光企业“黑名单”。通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日”、“五进”等活动,食品安全社会知晓率达80%以上。
36、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对政府、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和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
37、加强县12331投诉举报体系建设,落实举报奖励措施,激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确保投诉举报回复率100%。推进县级投诉举报中心建设,构建省、市、县互联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体系。
38、推动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鼓励企业组建食品安全企业协会。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教育部门把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相关课程,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晓率达100%。
39、鼓励支持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发挥行业引导和监督作用,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自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