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
职责: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人事、财政、审计、工业、发改、国土、经贸、环保、交通、教育、科技、民营经济、安全生产、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应急、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职责: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工作。
职责:协助县长分管农业农村、新农村建设、扶贫、民政、林业、水利等方面的工作。
职责:协助县长分管人民武装、公安、司法、信访、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职责:协助县长分管卫生、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档案、老龄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