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贵生
电 话:13903545045 8140001
主要职责 :
1、负责地方税收和省政府决定征收的各项基金、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2、对税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涉税违法案件;
3、负责地方税收的行政复议、诉讼和处罚听证工作;
4、按照税法规定和权限,办理地方税收减免的具体事宜;
5、负责地税系统有关发票的发售、领用、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管理地方税收票证,打击违反发票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